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