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高到低的原则,即领导职务有高低,先介绍职务高者,再低者。如,出席今天活动的两位领导是:某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三,副总经理李四。第三,避免重复、规范介绍的原则,一般采用如下四种说法:某某公司张三董事长,某某公司董事长张三,某某公司董事长张三同志(多用在党领导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召开的、具有政治目的的聚会,尤其是会议),某某公司董事长张三先生或女士(多用在晚会、聚餐等非政治场合)。

介绍领导职务的规定

一是先介绍主席台领导,再介绍台下领导

二是先介绍上级领导或外单位领导,再介绍本单位领导

三是介绍时按职务的高低顺序介绍。对于同一级别的不同部门领导,按国家部委一般的政府排序或该部门与会议主题紧密程度的不同予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