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行业科负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

 (三)负责市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市党政办公大楼、府苑小区的物业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指定的市级领导、已退出领导岗位的市级领导及有关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

 (六)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的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七)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