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种说法。两个数可以互为质数,也可以有公因数。但不能说互为因数。如果互为质数,即这两个数只有一个因数是1。而1在实际运算中是不作为因数的,也就可以说互为质数是没有因数的。同时,两个不相同的质数一定是互质。只少有一个合数,那公这两个数就有可能出现公因数,公因数是两个或多个数申相同的质因数,公因数可以有一个,也可以有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