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人员落户口需在公安局申请办理。

1、建立无户口人员日常发现、主动求助、调查处置、程序审批、情况反馈工作机制,做到底数清。

2、建立无户口人员台账,做好摸排、调查、比对、审核、入户、倒查工作。

3、建立“存疑人员”台账,与综治、民政等部门商议是否将其转为居民户口。

落实首问办结制,做到发现一例、解决一例。

4、干部身份存疑就是指当事人的干部身份存有疑问、不明确。

对干部身份及相关重要信息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