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规定,学校应聘用专业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至少配备3名保安员。

这是山东省的规定,但是根据各地市,各区县经济状况,所聘请的保安人数、素质也有差异,希望国家出台硬性标准,增强学校安保力量,还孩子们一个安静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