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就是肥料管理机关,对肥料生产企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肥料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检验,从源头上把好肥料进人市场流通的质量关。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登记管理:

第二十三条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 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