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公务员、参公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工龄与在职工资计发退休金比例的政策是一致的。即工龄35年以上,按90%计发工龄30年至34年,按85%计发工龄25年至29年,按80%计发工龄20年至24年,按75%计发工龄15年至19年,按7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