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

《残疾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街道(乡镇)残联经实地核查,出具核准意见,街道(乡镇)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是否享受《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所规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报区残联审核。

3、经区残联审核,符合本办法之规定,区残联先行一次性按实拨付自主创业残疾人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