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流派主要有四个: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法社会学学派和第三条道路。

自然法学派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代表人物为如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恩、杰斐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