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是:

①尽力体现船公司安全、优质、及时的服务宗旨,做到急需物资、重点物资优先运输。

②保证船舶的货运条件适应选配货物对运输的要求。

③轻重货物合理搭配,充分利用船舶净载重量和载货容积。

④能满足装卸港口当地的有关法规、规章、作业条件和习惯等要求,尽力减少船舶在港停泊时间和一些港口使费的支出(如减少港内移泊或选择配有重吊的船舶承运重大件货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