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重。

河北航空相关行李规定是:随身携带物品,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