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确保留置过程人员和场所的安全。在纪检和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中,需要对于因违纪或违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办案小组需设置安全员,以便加强对留置措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避免因故导致被留置人员想不开产生安全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留置场所安全员职责
1、负责监察机关的留置人员看护,服从监察机关的任务安排
2、对留置人员进行看护监管期间,不与外界人员接触。一般被留置时长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会延长至6个月
3、配合监察机关工作,对被留置人员的家属及单位进行通知
4、按照监察机关要求,为被留置人员的饮食、安全与休息提供保障,并为其提供相应医疗服务
5、配合监察机关完成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