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立意是“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李斯首先以史为证,列举秦国历史上四位明君任用客卿使秦国富强的事实再将逐客与享用异国色乐珠玉对比,指出重物轻人非成就帝业之术并分析逐客的危害,从而论证“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的错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