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座教授科研经费由合作者经费或学科群经费提供

2、完成聘期工作任务后,学校按每年6万元(税后)支付其报酬

3、学校每年报销其来校工作期间的国际国内旅费一次,学院或学科根据需要安排客座教授多次来校工作由此产生的国际国内旅费由学院或学科自行解决

4、学院或学科解决其来校工作期间的食宿并提供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