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股通交易过户费按千分之0.02双向收取
中国结算亦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深股通交易过户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千分之0.02计收(双向收取).
香港结算开展沪股通与深股通业务,需分别向中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缴纳客户证券结算保证金,用于弥补香港结算发生交收违约时的损失及流动性垫付。客户证券结算保证金计算公式中的权益类处置价差比例、处置成本按照双方相关协议的约定执行。
按照“两地市场结算风险相对隔离、互不传递”的原则,香港结算无需缴纳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及具有互保功能的证券结算保证金,不分担境内结算参与人发生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