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039年

对于洛邑王城的营建,在《尚书》的《召诰》和《洛诰》中作了简明而概括的记载。《召诰》记载,“七年”(克商后七年,周公摄政五年,即公元前1039年)二月二十一日(乙未),成王从宗周镐京到丰(文王所建之旧都),派遣太保召公先于周公前往洛邑勘察建都基地,名曰“相宅”。三月五日(戊申)召公在建都基地上进行“卜宅”,得到吉兆后便开始动工。

接着,周公于十二日(乙卯)来到洛邑,又全面视察了洛邑营建的规模。十四日(丁巳),用牛两头举行“郊祭”(祭天神)十五日(戊午),用牛、羊、豕(猪)各一头立社庙祭地神。又过了七天,选定大吉之日,即甲子日(二十一日)的早晨,周公便向殷贵族和各诸侯国的首领颁发营建洛邑的命令。自此,揭开了大规模营建“大邑周”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