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严重故意犯罪是指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1、犯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
4、抢劫
5、贩卖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注: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八种危害社会严重犯罪
杀人、爆炸、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纵火、投毒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特别防卫权,无限防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