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有管理岗和生产岗,管理岗主要是机关,包括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工会等,生产岗主要在一线生产单位,包括安检、护卫、值机、物流、运行指挥、信息中心、能源中心、运行保障等。

包括应有职务如:秘书.会计.IT,人事.行政.总务.美工.企划等部门外,另有航管理部门.旅客业务部门.航空货运部门等等. 都属于地勤人员。

机场行政部门有哪些

机场监管部门各部门职责:

1、综合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局行政、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电子政务、财务、人事、法律事务等工作以及党组织建设、纪检、工会等党群工作承担辖区内民航应急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承担辖区内民航规划、投资、价格监管以及行业统计的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民航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2、航空安全办公室。按授权,参与辖区内民航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的调查,组织事故征候和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3、运输处(国防动员办公室)。按授权,负责对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秩序、民用航空客货运输安全以及危险品航空运输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完成重大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任务负责辖区内民用航空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4、飞行标准处。按授权,承办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飞行训练机构合格审定的有关事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民用航空飞行人员、乘务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卫生工作。

5、航务处。按授权,监督检查辖区内民用航空飞行程序及各类应急程序的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内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

6、适航维修处。按授权,承办辖区内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的有关事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及维修管理负责辖区内航空器维修人员资格管理。

7、机场处。按授权,负责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安全运行、总体规划、净空保护以及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和航油企业安全运行等实施监督管理。

8、空中交通管理处。按授权,监督检查辖区内民航空管系统运行和安全状况组织协调辖区内专机、重要飞行保障和民用航空器搜寻救援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航班时刻和空域容量等资源的使用状况承办辖区内民航无线电管理等事宜。

9、空防处。按授权,负责对辖区内民航企事业单位执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民用机场公安、安检、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