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颁布的教育政策是五项教育宗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1906年,清廷颁布教育宗旨,首要两点便是“忠君”和“尊孔”,可见清初即已形成的“崇儒重道”文化政策仍被奉为不可变更之国策。然而,由于时局所迫,清政府又不得不考虑一个亟需解答的问题:面临列强环伺、西学东渐的危机,究竟应该“造就何等之国民,方足为图存之具”。单纯“忠君”、“尊孔”的人才显然已经不够,于是,在这两大宗旨之后,又加了三条应对时局变迁的标准,即尚公、尚武和尚实,注入了国家主义、军国民主义等新的观念。
1906年颁布了什么教育政策
1906年,学部颁布《强迫教育章程》十条,规定"幼童至7岁须令入学,及岁不入学者,罪其父兄"。
因此1906年《强迫教育章程》是我国有关"义务教育"的第一道正式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