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国有独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企业董事会的分配方案依照以下的流程进行分配,第一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二步,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第三步,按照董事会决议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第四步,向国有出资方分配现金股利,第五步,留下来的则是尚未指定用途的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