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月27日批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分为总则、工作职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七章52条。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凉山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省州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反思发生的惨痛教训,认真履职尽责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风险防患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